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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锐
电话号码:13888970558
手机号码:18101196710
执业律所:云南春锐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尚壹号120
公司经济性裁员需符合破产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转产或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后仍需减员、客观经济情况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等条件。程序上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制定裁减方案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补偿通常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您在昆明需要找可靠的裁员赔偿律师事务所,欢迎直接联系云南春锐律师事务所。
一、公司经济裁员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经济裁员需要符合条件如下: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经济性裁员程序是什么
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的程序如下: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情况;
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3、制定裁减人员的方案;
4、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
三、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裁员赔偿涉及条件、程序和计算方式,不同情形下能拿到的补偿可能不一样,证据和程序细节也会影响结果。遇到具体纠纷,建议带着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裁员通知等材料,找专业人士做针对性分析。云南春锐律师事务所位于白云路与穿金路交叉口金尚俊园三期1幢12层1205室,可以结合您的实际情况给出更具体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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